從工作列移除釘選的程式

這個原則設定可以讓您從工作列移除釘選的程式。

如果您啟用這個原則設定,釘選的程式不會顯示在工作列上。使用者無法將程式釘選到工作列。

如果您停用或未設定這個原則設定,則使用者可以釘選程式,使程式捷徑保持在工作列上。

支援的作業系統: 至少需要 Windows Server 2008 R2 或 Windows 7
Registry HiveHKEY_CURRENT_USER
Registry PathSoftware\Policies\Microsoft\Windows\Explorer
Value NameTaskbarNoPinnedList
Value TypeREG_DWORD
Enabled Value1
Disabled Value0

taskbar.admx

系統管理範本 (電腦)

系統管理範本 (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