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許釘選程式到工作列

這個原則設定可以讓您控制將程式釘選到工作列。

如果您啟用這個原則設定,使用者無法變更目前釘選在工作列的程式。如果已經有程式釘選在工作列,則這些程式會繼續顯示在工作列中。但是,使用者無法取消釘選這些已經釘選在工作列上的程式,也無法在工作列上釘選新的程式。

如果您停用或未設定這個原則設定,使用者可以變更目前釘選在工作列的程式。

支援的作業系統: 至少需要 Windows Server 2008 R2 或 Windows 7
Registry HiveHKEY_CURRENT_USER
Registry PathSoftware\Policies\Microsoft\Windows\Explorer
Value NameNoPinningToTaskbar
Value TypeREG_DWORD
Enabled Value1
Disabled Value0

taskbar.admx

系統管理範本 (電腦)

系統管理範本 (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