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我的電腦] 移除 [共用文件]

這個原則設定可讓您移除 [我的電腦] 中的 [共用文件] 資料夾。

當 Windows 用戶端在工作群組中時,[共用文件] 圖示會出現在 [檔案總管網頁] 檢視的 [其他區域] 底下,以及 [我的電腦] 中的 [存放在這部電腦上的檔案] 底下。使用這個原則設定,您便可以選擇不要顯示這些項目。

如果您啟用這個原則設定,[共用文件] 資料夾不會顯示在網頁檢視或 [我的電腦] 中。

如果您停用或未設定這個原則設定,則當用戶端為工作群組的一部分時,[共用文件] 資料夾就會顯示在網頁檢視及 [我的電腦] 中。

注意: 只有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才能透過 [群組原則] 移除 [共用文件] 資料夾。

支援的作業系統: 僅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Registry HiveHKEY_CURRENT_USER
Registry PathSoftware\Microsoft\Windows\CurrentVersion\Policies\Explorer
Value NameNoSharedDocuments
Value TypeREG_DWORD
Enabled Value1
Disabled Value0

windowsexplorer.admx

系統管理範本 (電腦)

系統管理範本 (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