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原則設定控制哪些附件類型 (由副檔名決定) 必須先儲存到磁碟中,然後使用者才能開啟它們。具有特定副檔名的檔案可以歸類為層級 1 (使用者不能檢視檔案) 或層級 2 (使用者將檔案儲存到磁碟之後可以開啟它)。使用者可自由開啟未歸類為層級 1 或層級 2 的類型檔案。
如果啟用此原則設定,可將附件檔案類型清單指定分類為層級 2,如此將強迫使用者主動決定下載附件以便檢視。
如果停用或未設定此原則設定,Outlook 不會將任何檔案類型副檔名分類為層級 2。
重要事項: 唯有將 [Microsoft Outlook 2010\安全性\安全性表單設定] 底下的 [Outlook 安全性模式] 原則設定設為 [使用 Outlook 安全性群組原則] 時,此原則設定才會生效。
Registry Hive | HKEY_CURRENT_USER |
Registry Path | software\policies\microsoft\office\14.0\outlook\security |
Value Name | fileextensionsaddlevel2 |
Value Type | REG_SZ |
Default Value |
範例: EXE;RE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