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保留的信任記錄數目上限

此原則設定允許您指定當清除工作偵測發現,此應用程式所信任的信任文件數目超過 [設定信任的文件數目上限] 原則設定所設定的數目時,應保留的信任記錄數目上限。

如果啟用此原則設定,您可以指定要保留的信任記錄數目上限,最高可為 20000。但基於效能因素,不建議設定此數目做為上限。

如果停用或未設定此原則設定,則會使用預設值 400。

支援的作業系統: 至少需要 Windows Vista
保留的數目上限:

Registry HiveHKEY_CURRENT_USER
Registry Pathsoftware\policies\microsoft\office\14.0\visio\security\trusted documents
Value Namemaxpreservetrusteddocuments
Value TypeREG_DWORD
Default Value400
Min Value0
Max Value20000

visio14.admx

系統管理範本 (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