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使用 IPSec 傳輸進行驗證的指定系統,未經要求就傳入訊息。
如果啟用這個原則設定,您必須輸入包含電腦或電腦群組清單的安全性描述元。如果該清單上的電腦使用 IPSec 進行驗證,Windows 防火牆不會封鎖該電腦未經要求的訊息。這個原則設定會覆寫其他封鎖那些訊息的原則設定。
如果停用或未設定這個原則設定,Windows 防火牆會一律封鎖使用 IPSec 進行驗證之電腦所傳送的訊息。如果啟用這個原則設定,並在清單中新增系統,之後只要一停用這個原則,Windows 防火牆就會刪除清單。
注意: 您可以使用 Security Descriptor Definition Language (SDDL) 字串,定義清單中的項目。如需有關 SDDL 格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Microsoft 網站 (http://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25131) 的 Windows 防火牆部署資訊。
Registry Hive | HKEY_LOCAL_MACHINE |
Registry Path | SOFTWARE\Policies\Microsoft\Windows\IPSec\ICFv4 |
Value Name | BypassFirewall |
Value Type | REG_SZ |
Default Value |
指定要豁免的 IPSec 對等
使用 SDDL 字串。
語法:
O:<OwnerSID>G:<GroupSID>D:<DACLflags>
<OwnerSID> 是擁有者安全性描述元
<GroupSID> 是群組安全性描述元
<DACLflags> 是 ACE 的清單
範例:
O:DAG:DAD:(A;;RCGW;;;S-1-5-21-2157571284-160901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