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許釘選項目在捷徑清單上

這個原則設定可以讓您控制捷徑清單中的釘選項目。

如果您啟用這個原則設定,使用者無法將檔案、資料夾、網站或其他項目釘選到它們在 [開始] 功能表和工作列中的捷徑清單。使用者也無法取消釘選原先釘選到捷徑清單的現有項目。已經釘選到捷徑清單的現有項目會繼續顯示。

如果您停用或未設定這個原則設定,則使用者可以將檔案、資料夾、網站和其他項目釘選到程式的捷徑清單,使這些項目始終顯示在這個功能表上。

支援的作業系統: 至少需要 Windows Server 2008 R2 或 Windows 7

Registry HiveHKEY_CURRENT_USER
Registry PathSoftware\Policies\Microsoft\Windows\Explorer
Value NameNoPinningToDestinations
Value TypeREG_DWORD
Enabled Value1
Disabled Value0

taskbar.admx

系統管理範本 (電腦)

系統管理範本 (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