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除 [設定] 功能表上的程式

這個原則設定可以讓您從 [設定] 功能表上移除程式。

如果您啟用這個原則設定,就會從 [開始] 功能表的 [設定] 中、[我的電腦] 及 [檔案總管] 中移除 [控制台]、[印表機] 及 [網路連線] 資料夾。也會防止使用者執行這些資料夾所代表的程式 (如 Control.exe)。

然而,使用者仍然可以使用其他方法來啟動 [控制台] 項目,例如,在桌面上按一下滑鼠右鍵以啟動 [顯示],或是在 [我的電腦] 上按一下滑鼠右鍵以啟動 [系統]。

如果您停用或未設定這個原則設定,就會從 [開始] 功能表的 [設定] 中、[我的電腦] 及 [檔案總管] 中使用 [控制台]、[印表機] 及 [網路連線] 資料夾。

另請參閱 [停用控制台]、[停用 [控制台] 中的 [顯示]] 及 [從 [開始] 功能表中移除 [網路連線]] 原則設定。

支援的作業系統: 至少需要 Windows 2000

Registry HiveHKEY_CURRENT_USER
Registry PathSoftware\Microsoft\Windows\CurrentVersion\Policies\Explorer
Value NameNoSetFolders
Value TypeREG_DWORD
Enabled Value1
Disabled Value0

startmenu.admx

系統管理範本 (電腦)

系統管理範本 (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