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 DNS 用戶端用來重新整理 A 和 PTR 資源登錄的間隔。這個原則設定僅適用於執行動態 DNS 更新的電腦。
設為執行 A 和 PTR 資源記錄動態 DNS 登錄的電腦,即使它們的記錄並未變更,還是會定期向 DNS 伺服器登錄它們的記錄。DNS 伺服器設定為刪除過期的記錄時,需要這種重新登錄用於指示 DNS 伺服器這些記錄是最新的,不應自動移除 (清除)。
警告: 如果區域啟用記錄清除,這個原則設定的值絕對不能超過 DNS 區域重新整理間隔的值。如果將登錄重新整理間隔設定成大於 DNS 區域的重新整理間隔,可能會導致意外刪除 A 和 PTR 資源記錄。
若要指定登錄重新整理間隔,按一下 [已啟用],然後輸入 1800 或更大的值。您指定的值是用於登錄重新整理間隔的秒數。例如,1800 秒等於 30 分鐘。
如果您啟用這個原則設定,指定的登錄重新整理間隔會套用到接收這個原則設定之電腦所使用的所有網路連線。
如果您停用這個原則設定,或未設定這個原則設定,電腦會使用本機或 DHCP 提供的設定。根據預設,以靜態 IP 位址設定的用戶端電腦每隔 24 小時會嘗試更新一次 DNS 資源記錄,而 DHCP 用戶端則是在授權或更新 DHCP 租用時嘗試更新 DNS 資源記錄。
Registry Hive | HKEY_LOCAL_MACHINE |
Registry Path | Software\Policies\Microsoft\Windows NT\DNSClient |
Value Name | RegistrationRefreshInterval |
Value Type | REG_DWORD |
Default Value | 1800 |
Min Value | 1800 |
Max Value | 4294967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