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S 伺服器

定義電腦嘗試解析名稱時將查詢傳送到的 DNS 伺服器。這個原則設定會取代本機設定的 DNS 伺服器清單,以及使用 DHCP 設定的伺服器。

若要使用這個原則設定,按一下 [已啟用],然後在可用欄位中輸入以空格分隔的 IP 位址清單。若要使用這個原則設定,至少必須輸入一個 IP 位址。

如果您啟用這個原則設定,DNS 伺服器清單會套用到接收這個原則設定之電腦所使用的所有網路連線。

如果您停用這個原則設定,或未設定這個原則設定,電腦會使用本機或 DHCP 提供的 DNS 伺服器清單 (如果已設定)。

支援的作業系統: 僅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IP 位址:

Registry HiveHKEY_LOCAL_MACHINE
Registry PathSoftware\Policies\Microsoft\Windows NT\DNSClient
Value NameNameServer
Value TypeREG_SZ
Default Value

dnsclient.admx

系統管理範本 (電腦)

系統管理範本 (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