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發佈共用資料夾

這個原則設定會決定使用者是否可以在 Active Directory 網域服務 (AD DS) 中發佈共用的資料夾。

如果您啟用或未設定這個原則設定,使用者便可使用 [共用資料夾] 嵌入式管理單元中的 [在 Active Directory 中發佈] 選項,在 AD DS 中發佈共用的資料夾。

如果您停用這個原則設定,則使用者不能在 AD DS 中發佈共用的資料夾,而且會停用 [在 Active Directory 中發佈] 選項。注意: 如果沒有進行此設定,則預設是允許發佈共用資料夾。

支援的作業系統: 至少需要 Windows Server 2003 作業系統或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Registry HiveHKEY_CURRENT_USER
Registry PathSoftware\Policies\Microsoft\Windows NT\SharedFolders
Value NamePublishSharedFolders
Value TypeREG_DWORD
Enabled Value1
Disabled Value0

sharedfolders.admx

系統管理範本 (電腦)

系統管理範本 (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