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所有網域設定最大應用程式快取儲存限制

這個原則設定為使用者設定所有合併應用程式快取的檔案儲存限制。設定這個原則設定時,請以 MB 為單位提供儲存限制。達到限制時,Internet Explorer 會通知使用者,而使用者必須刪除應用程式快取,才能在自己的電腦儲存更新的應用程式快取。所有應用程式快取的預設最大儲存限制為 1 GB。

如果您啟用這個原則設定,就可以設定所有應用程式快取的最大儲存限制。預設值為 1 GB。

如果您停用或未設定這個原則設定,Internet Explorer 將在所有應用程式快取使用預設的最大儲存限制。預設值為 1 GB。

支援的作業系統: 至少 Internet Explorer 10.0

儲存總計限制

Registry HiveHKEY_LOCAL_MACHINE or HKEY_CURRENT_USER
Registry PathSoftware\Policies\Microsoft\Internet Explorer\BrowserStorage\AppCache
Value NameTotalLimitInMB
Value TypeREG_DWORD
Default Value1024
Min Value1
Max Value99999

inetres.admx

系統管理範本 (電腦)

系統管理範本 (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