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最大應用程式快取個別資源大小

這個原則設定將設定資訊清單檔案所包含之個別資源檔案的最大大小。資訊清單檔案可用來建立應用程式快取。如果資料清單中的任何檔案超過允許的大小,Internet Explorer 會傳送錯誤給網站。不會對使用者顯示任何通知。設定這個原則設定時,請以 MB 為單位提供資源大小限制。預設值為 50 MB。

如果您啟用這個原則設定,Internet Explorer 將允許建立應用程式快取,而快取中的個別資訊清單檔案項目將小於或等於這個原則設定所設的大小。

如果您停用或未設定這個原則設定,Internet Explorer 將在所有應用程式快取資源使用預設的應用程式快取個別資源大小。預設值為 50 MB。

支援的作業系統: 至少 Internet Explorer 10.0

資源大小上限

Registry HiveHKEY_LOCAL_MACHINE or HKEY_CURRENT_USER
Registry PathSoftware\Policies\Microsoft\Internet Explorer\BrowserStorage\AppCache
Value NameManifestSingleResourceQuotaInMB
Value TypeREG_DWORD
Default Value50
Min Value0
Max Value99999

inetres.admx

系統管理範本 (電腦)

系統管理範本 (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