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除已封鎖為層級 2 的副檔名

此原則設定會控制哪些附件類型 (由副檔名決定) 必須先儲存到磁碟之後,使用者才能開啟它們。具有特定副檔名的檔案可以歸類為層級 1 (使用者不能檢視檔案) 或層級 2 (使用者將檔案儲存到磁碟之後可以開啟它)。使用者可自由開啟未歸類為層級 1 或層級 2 的類型檔案。

如果啟用此原則設定,您可以將附件檔案類型清單指定分類為層級 2,如此將強迫使用者主動決定下載附件以便檢視。

如果停用或未設定此原則設定,Outlook 不會將任何檔案類型副檔名分類為層級 2。

重要事項: 唯有將 [Microsoft Outlook 2016]\[安全性]\[安全性表單設定] 底下的 [Outlook 安全性模式] 原則設定設為 [使用 Outlook 安全性群組原則] 時,此原則設定才適用。

支援的作業系統: 至少需要 Windows 7 或 Windows Server 2008 R2

移除副檔名:

Registry HiveHKEY_CURRENT_USER
Registry Pathsoftware\policies\microsoft\office\16.0\outlook\security
Value Namefileextensionsremovelevel2
Value TypeREG_SZ
Default Value

範例: ZIP;ICS;TXT


outlk16.admx

系統管理範本 (電腦)

系統管理範本 (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