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如何修復受 BitLocker 保護的固定磁碟機
您可利用此原則設定,控制在缺乏必要的認證時,如何修復受 BitLocker 保護的固定資料磁碟機。開啟 BitLocker 時,會套用此原則設定。 [允許資料修復代理程式] 核取方塊可用於指定能否將資料修復代理程式用於受 BitLocker 保護的固定資料磁碟機。使用資料修復代理程式之前,必須先在群組原則管理主控台或本機群組原則編輯器的 [公開金鑰原則] 項目中,新增該資料修復代理程式。如需有關新增資料修復代理程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Microsoft TechNet 上的 BitLocker 磁碟機加密部署指南。 選取 [在 BitLocker 安裝精靈中省略修復選項] 可避免使用者在磁碟機上啟用 BitLocker 時,指定復原選項。這表示您無法在啟用 BitLocker 時指定要使用哪個修復選項,而是由原則設定決定該磁碟機的 BitLocker 復原選項。 在 [儲存 BitLocker 修復資訊到 Active Directory 網域服務] 中,可選擇要將固定資料磁碟機的 BitLocker 的哪些 BitLocker 修復資訊儲存到 AD DS 中。如果選取 [備份修復密碼和金鑰封裝],則 BitLocker 修復密碼與金鑰封裝都會儲存到 AD DS 中。儲存金鑰封裝可支援從實際損毀的磁碟機,修復資料。如果選取 [只備份修復密碼],則只有修復密碼會儲存到 AD DS 中。 如果需要電腦連接到網域且修復資訊能成功備份至 AD DS,否則使用者無法啟用 BitLocker,請選取 [除非固定資料磁碟機的修復資訊已儲存到 AD DS,否則請勿啟用 BitLocker] 核取方塊。 。 注意: 如果選取了 [除非固定資料磁碟機的修復資訊已儲存到 AD DS,否則請勿啟用 BitLocker] 核取方塊,會自動產生修復密碼。 如果啟用此原則設定,您可以控制使用者能用以從受 BitLocker 保護的固定資料磁碟機資料的方法。 如果未設定或停用此原則設定,則會對 BitLocker 修復支援預設復原選項。預設為允許 DRA,也就是使用者可指定修復選項 (包含修復密碼和修復金鑰),且修復資訊不會備份到 AD DS。 使用 BitLocker 管理解決方案時,金鑰復原資訊會儲存到使用資料復原類別中,伺服器位置原則所設定的金鑰復原伺服器位置。
支援的作業系統: 至少需要 Windows 7 或 Windows Server 2008 R2
Registry Hive | HKEY_LOCAL_MACHINE |
Registry Path | SOFTWARE\Policies\Microsoft\FVE |
Value Name | FDVRecovery |
Value Type | REG_DWORD |
Enabled Value | 1 |
Disabled Value | 0 |
bitlockermanagement.adm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