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使用者從 [工具] 功能表開啟並使用「企業模式」

此原則設定可讓您決定是否允許使用者為有相容性問題的網站開啟「企業模式」。此外,此原則也可以讓您指定要從哪取得有關使用者已針對其使用 [工具] 功能表開啟「企業模式」之網站的報告 (透過發佈訊息)。

若開啟此設定,使用者將可以在 [工具] 功能表上看到 [企業模式] 選項並使用此選項。若開啟此設定,但並未指定報告位置,您的使用者仍將能使用「企業模式」,但您將無法取得任何報告。

若停用或未設定此原則設定,將不會顯示該功能表選項,且使用者將無法在「企業模式」中執行網站。

支援的作業系統: 至少 Internet Explorer 11.0

輸入要接收使用者針對其開啟並使用「企業模式」之網站的報告位置 (URL)

Registry HiveHKEY_LOCAL_MACHINE or HKEY_CURRENT_USER
Registry PathSoftware\Policies\Microsoft\Internet Explorer\Main\EnterpriseMode
Value NameEnable
Value TypeREG_SZ
Default Value

inetres.admx

系統管理範本 (電腦)

系統管理範本 (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