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預設開啟功能表列

這個原則設定可讓您開啟或關閉 Internet Explorer 中舊型的功能表 (例如,[檔案]、[編輯] 及 [檢視])。

如果您啟用這個原則設定,根據預設值,功能表列會顯示在 Internet Explorer 中,而且使用者無法將它關閉。

如果您停用這個原則設定,根據預設值,功能表列顯示在 Internet Explorer 中,而且使用者無法將它開啟。

如果您未設定這個原則設定,根據預設值,功能表列會關閉。使用者可以開啟或關閉功能表列。

支援的作業系統: 至少 Internet Explorer 7.0

Registry HiveHKEY_LOCAL_MACHINE or HKEY_CURRENT_USER
Registry PathSoftware\Policies\Microsoft\Internet Explorer\Main
Value NameAlwaysShowMenus
Value TypeREG_DWORD
Enabled Value1
Disabled Value0

inetres.admx

系統管理範本 (電腦)

系統管理範本 (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