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B 裝置規則

用於指定要允許或拒絕的 USB 裝置。
每個規則不區分大小寫,且格式為 {Allow: | Deny:},後面是任意數量的 = 辨識符號。多個規則應使用分號分隔。註解以「#」開頭,以分號結束。
例如,Allow: VID=1234 PID=5678 # Comment ; Deny: Class=03。
支援的標記為 VID、PID、REL、CLASS、SUBCLASS、PROT。

支援的作業系統: Receiver 支援的所有平台

以分號分隔的 USB 裝置規則清單。

USB 裝置規則

Registry HiveHKEY_LOCAL_MACHINE
Registry PathSoftware\Policies\Citrix\ICA Client\GenericUSB
Value NameDeviceRules
Value TypeREG_SZ
Default Value

receiver.admx

系統管理範本 (電腦)

系統管理範本 (使用者)